关于评审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恒兴助学奖学金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1-11-17

各学院(部):

为有效拓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源,更好确保应助尽助,学校持续加强社会捐助资源筹措力度。经努力,长春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今年向我校捐赠200万元,设立“东北师范大学恒兴助学奖学金”。该项目实行一次申请、学期审核、连续资助的政策。现就本年度“恒兴助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10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未通过学期考核的学生原则上不继续资助。

二、资助范围

2021级特别资助对象,共选拔10人。

三、评审原则

恒兴助学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助困的评审原则。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觉悟较高;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人际关系良好;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生活俭朴;

6.高考成绩优异,奋斗精神较强,发展潜力较大;

7.在校表现积极,个人综合素质较高。

五、实施流程

1.候选人推荐。11月19日15:00前,各学院(部)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原则上推荐1名学生参与“恒兴助学奖学金”评审,指导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恒兴助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zzx@nenu.edu.cn,纸质版交至两校区资助办公室(本部校区北苑三楼A04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室)。

2.学校面试。11月23日前,学校组建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综合考量入围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情况、现实表现等因素,确定10名拟获助学生。

3.结果公示。11月底前,学校将拟获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获助学生。

4.资金发放。12月,学校将第一学期恒兴助学奖学金5000元发放至学生学子卡中。品学兼优,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或成绩排名未在前30%、但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且有相关证明材料的获助学生,经审核无误后于2022年3月底前发放第二学期恒兴助学奖学金5000元。

六、工作要求

1.恒兴助学奖学金纳入学年资助额度封顶,原则上与其他大额奖助学金(年奖助额5000元及以上)不可兼得。

2.恒兴助学奖学金奖励资助额度较高,推荐时应适当倾斜特别资助对象中的优秀学生。



附件:

东北师范大学恒兴助学奖学金申请表


联系人:王贵新 陈思敏

联系电话:85098370 8509830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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