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名学生获得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补偿资助金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10-04-28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09年度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代偿资助金审批结果,我校有2名2009届毕业生获本年度应征入伍代偿资助金,代偿总金额4.36万元。

高等学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项目是国家为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而设立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出台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国家对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2009年是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实施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的第一年。我校体育学院09届毕业生郭伟、詹泽伟同学已于2009年8月1日前往所属部队。目前,他们在所属军区部队工作生活情况反馈良好。

附:大学生征兵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