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65名学生获国家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10-09-28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10年度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金审批结果,我校共65名2010届毕业生获本年度第一批代偿资助金,代偿总金额112.9921万元。其中获学费代偿35人,国家助学贷款代偿30人。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是国家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设立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毕业生到国家规定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22个省区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补偿,每年补偿金额不超过6000元,分三年补偿。
自2007年国家实施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以来,我校累计有135名毕业生获得代偿资助,资助金额达240万元。目前,这些学生在当地工作生活情况良好,我校对他们非常关注,并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