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6-09-21


各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4]10号)《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评审细则(修订)》(东师校发字[2024]11号)《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东师校发字[2024]12号)规定,学校现启动2025-202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2025级、2024级、2023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的2022级本科生。

转专业学生在评审年度所在学院(部)申请。

二、奖励项目

1.荣誉称号类奖励,包括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

2.综合类奖学金,包括卓越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齐飞奖学金和奋进奖学金。

3.单项奖学金,包括科研竞赛奖、教师技能奖、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美德风范奖。

三、工作安排

1.学院(部)宣讲。各学院(部)通过主题年级会、班会等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集中宣讲,详细讲解各项奖励政策。

2.学院(部)综合素质测评。各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制定的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对参评范围内的所有本科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并完成学院(部)内公示。

3.学生申请。参评学生向学院(部)本科生奖励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学院(部)初审。10月23日前,学院(部)评审小组完成初审,初审结果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提交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材料提交。学生需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线上信息填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部)辅导员、副书记需于10月23日前完成评审结果审核审批。

6.学校复审。学校对学院(部)报送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公示,确定2025-2026学年获奖学生名单。学校公示完毕后,学院(部)自行下载打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后提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民大街校区综合办公楼713室)。

7.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发放。学校将于12月31日前将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部)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论文等不科学评价倾向,真正发挥奖学金的奖励激励作用,确保评奖评优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2.学院(部)评奖评优工作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展,在评审过程中,学院(部)要及时面向学生做好解释说明和答疑解惑,确保评奖评优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3.本次奖学金发放采用银行转账形式,请学院(部)组织获奖学生登录学校财务系统,核对学生信息和银行卡信息,银行卡丢失的请尽快补办,并在学校财务系统完成信息修改。

4.评奖评优过程中,学院(部)要畅通学生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反馈渠道,如有相关问题,学院(部)和学生可反馈相关情况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zx@nenu.edu.cn,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反馈,学校经核实后将尽快予以答复。


联系人:李凡 联系电话:8509808  


附件:2025-2026学年各学院(部)本科生奖励指标一览表.xlsx

 附件:2025-2026学年各学院(部)本科生奖励指标一览表.pdf


学生处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