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按照《2026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宝钢教育基金会是宝钢独家出资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为奖掖优秀人才、力行尊师重教、推动产学合作、支持教育发展,宝钢教育基金会在全国部分高校设立“宝钢教育奖”。该项基金是国有企业出资设立、政府支持指导、专家咨询策划、高校积极参与的全国最具知名度的教育奖项之一。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三、奖励名额及额度
宝钢优秀学生奖全校共5名(含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1人),其中本科生评选3人,研究生评选2人,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0000元/人)。学校从候选人中择优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四、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或者在本学科领域有突出表现。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申请表,向学院(部)提出奖学金申请。
2.学院(部)推荐。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初评,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本科生1人,研究生1人),推荐结果需在学院(部)公示5天。
3.学校复审。学校组成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小组,对学院(部)推荐的宝钢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复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4.学校公示。宝钢优秀学生奖拟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报送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审定。
5.结果终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对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最终评定。
六、工作要求
1.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大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宣传力度,将评选要求传达到每名学生。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学生奖励办法组建评审小组,进一步扩大学生和教师的参与度,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宝钢教育奖评审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确保评选工作有序推进。请学院(部)于9月30日(周三)11:30前将学院(部)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申请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上报学生处和研究生院。
本科生纸质版送至学生处(人民大街校区综合行政楼713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zzzx@nenu.edu.cn;研究生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人民大街校区综合行政楼326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angongbu@nenu.edu.cn。
联系人:李凡,85098085;刘竞雄,85099691。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