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暖心励学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更加充分地保障学生安心学习生活、顺利成长成才,学校决定设计实施暖心励学项目,受助学生可按需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1至2022学年学校评定的本科资助对象(不含公费学生·专项)
二、评审原则
暖心励学项目是贯彻学校“满溢着爱”做资助工作理念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评审坚持按需申请、应助尽助、诚信节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项目内容
1.路途补助
受助学生可根据寒假往返的预估票价及资金缺口需求提出申请,上限资助标准见下表。
2021年路途补助上限资助标准
生源地/户籍地 |
特别资助对象 |
重点资助对象 |
一般资助对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云南省、 青海省、海南省 |
500元/人 |
450元/人 |
400元/人 |
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 广东省、福建省、江西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 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甘肃省 |
400元/人 |
350元/人 |
300元/人 |
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 河南省、安徽省、 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 |
300元/人 |
250元/人 |
200元/人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山东省、山西省 |
200元/人 |
200元/人 |
150元/人 |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
150元/人 |
100元/人 |
100元/人 |
2.营养餐券
受助学生可根据期末复习期间的营养补充需求提出申请。学校倡导申请该项目的学生重视营养摄入,可适当提高用餐标准,养成并保持早起的生活习惯,争取每日早7:00前食用早餐或餐后购买牛奶、水果等,尽快进入良好的学习状态,资助标准为每人200元。
3.就业援助
毕业年级受助学生可根据求职、升学等实际需求提出申请,特别、重点、一般资助对象上限资助标准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
4.健康护航
学校原则上全额资助受助学生(公费学生·专项、2021级预科资助对象可享有该项目)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医保补充保险。确无需要者,可放弃申请资格。
5.学校助学金
目前确有需要但尚未申请学校助学金的受助学生可继续申请,申请流程与资助标准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关于2021至2022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资助方式
评审通过后,路途补助、就业援助、健康护航、学校助学金将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交通银行学子卡中;营养餐券将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校园一卡通中。
五、日程安排
1.学生申请。12月8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2021年暖心励学项目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
2.学院(部)评审。12月10日11:00前,学院(部)汇总、审核学生申请,组织学生签字确认,并签署学院(部)意见,将纸质版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由校区北苑三楼A04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室),电子版发送至zzzx@nenu.edu.cn。
3.学校审批。12月13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院(部)上报材料,确定评审结果并向学院(部)反馈。
4.项目落实。12月中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受助学生配发相关助学资源支持。
5.项目核验。2022年3月底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抽验受助学生的往返票券、一卡通消费流水等,对未合理使用暖心励学资源的学生进行必要的追踪访谈与教育引导。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指导学生合理申请、使用暖心励学项目,并提醒学生注意保护资金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
3.如发现倒卖、出让物资等行为,将依据《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惩处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4.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 人:王贵新 陈思敏
联系方式:85098370 8509830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