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贷款毕业生:
按照教育部教助中心〔2020〕6号、教助中心〔2020〕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通过强化还款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及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疫情,做好相关准备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分行、中国银行分行,研究商定此次还款救助的操作细节。同时,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协作,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及时掌握学校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被集中隔离人员等情况,及时开展相关救助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实施还款救助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救助对象:
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
2.救助额度
第一类为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可由借款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第二类为借款学生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由共同借款人或其他近亲属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3.申请还款救助证明
第一类需要申请人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证明和病历复印件,以及由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表。
第二类需要申请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借款学生死亡证明、居民户口注销证明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4.申报流程
在条件允许时,学校会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还款救助申请,相关材料请发至邮箱 lix104@nenu.edu.cn。对暂时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的,可以先“先申请,后补充”,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还款救助”功能为支撑,完成线上申报。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支持和保障对象
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下同)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因疫情被集中隔离、或因疫情居家隔离等原因,导致无法或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贷款学生。
2.支持和保障措施
(1)对于符合对象要求的贷款学生,中国银行可为其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安排,包括设置还款宽限期、延迟还本金及利息、调整还款日、降低还款金额等措施,避免产生征信不良记录,切实缓解疫情期间还款压力。
(2)对于符合对象要求的贷款学生,在疫情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发生逾期的,在还清所欠金额后,中国银行将按照征信异议处理流程进行征信修复,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
3.申请还款救助证明
第一类为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需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或其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证明及病历复印件。
第二类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或个人情况说明。
4.业务办理渠道
(1)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符合对象要求的毕业贷款学生可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至就近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提出业务办理申请。对暂时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的,可以先“先申请,后补充”。
(2)服务咨询电话。贷款学生本人或其他近亲属可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专线95566查询贷款所在地区服务咨询电话,致电咨询相关业务办理事宜。
三、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服务效率
学校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国家部委和学校所在地的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综合运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国家资助政策,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银行也将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和客户服务专线渠道,为需要支持和保障的毕业贷款学生提供高效服务,共同度过这段特殊时期。
咨询电话:李老师 15044368666、茅老师 17815754219
附件1:
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个人免冠二寸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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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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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家庭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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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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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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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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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