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毕业年级学生会餐款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06-06-09
各学院:
为做好2006届毕业生会餐和欢送工作,现就会餐款拨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拨付标准
我校全日制在籍普通本科毕业生每人20.00元,按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加10人拨付。
二、会餐款使用范围
1.毕业会餐。
2.茶话会、座谈会等形式的欢送、留念活动。
三、会餐地点
鉴于毕业年级的实际情况,毕业生会餐尽量在校内的餐饮场所进行。
本部校区:原师大宾馆、留学生公寓、北苑三楼餐厅。
净月校区:可自行确定。
四、会餐时间
2006年6月9日后各学院自行安排。
五、结算方式
1.会餐款结算
①本部校区各学院在指定餐厅用餐后,由分党委副书记直接签单,并注明“×××学院2006届本科毕业生会餐款”,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与餐厅结算。
②净月校区各学院由毕业年级辅导员持分党委副书记签字后的用餐发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部校区北苑餐厅3楼C06)办理报销手续。
2.其他活动用款结算:举行茶话会等活动的各学院,活动结束后,须由毕业年级辅导员持分党委副书记签字的正式发票和活动说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后到财务处报账。
3.结算时各学院超过学校拨付额度部分款项由学院承担。
六、注意事项
1.毕业生会餐时一定要有学院主要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毕业年级辅导员参加,确保学生的安全。
2.学院党委副书记、毕业年级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要求文明会餐,严禁出现砸酒瓶等行为;杜绝会餐学生酒后失控现象。
各学院2006届毕业生会餐款预算指标一览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