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爱心使者团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弘扬爱心使者用爱心回报社会、用信心成就未来的服务宗旨,接续传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服务精神,充分发挥爱心使者团的凝心聚力、同心筑梦作用,在受助学生团队中形成奋楫争先、奋发笃行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评选2024年爱心使者团先进典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5月至6月
二、评选范围
(一)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
各学院(部)爱心使者团可参评。
全校共评选5个,颁发荣誉证书。
(二)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
本学年在任的各学院(部)爱心使者团团长可参评。
全校共评选5人,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励。
(三)爱心使者团优秀工作者
学校、学院(部)爱心使者团工作人员(含在团队内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非资助对象)可参评。
全校共评选25人,其中学校爱心使者团6人,每学院(部)爱心使者团1人;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励。
(四)优秀爱心使者
2023-2024学年学校评定的资助对象(不含经济关注对象)可参评。
全校共评选25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励。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四、评选条件
(一)参评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爱心使者团年度工作测评指标体系》工作要求,总分不低于80分,其中基本工作总分不低于70分。
2.评审年度中,切实面向资助对象开展了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金融安全教育等主题活动,受众广泛,提供相关服务,在促进资助对象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组织、举办了具有学科特色、符合学生需求的活动,活动完成度高,形成品牌。
(二)参评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优秀工作者及优秀爱心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规守纪,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知恩感恩,生活俭朴;
3.学习勤奋刻苦,在读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4.在校期间通过自筹或国家助学贷款方式缴纳全部学费、住宿费;
5.参评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爱心使者团团长年度工作测评指标体系》工作要求,总分不低于80分,其中基本工作总分不低于70分。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及组织管理能力,能妥善应对、处理团队在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3)本学年带领团队在完善管理、创新活动、取得实效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
6.参评爱心使者团优秀工作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资助政策宣传、资助对象帮扶、资助育人活动开展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心服务,友善待人,能较好完成交办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美誉度高;
(3)在爱心使者团工作期间,责任心强,积极传播自立自强、感恩奉献的正能量,服务效果好、师生评价优;
(4)在爱心使者团工作期间,无被服务对象投诉经历。
7.参评优秀爱心使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利用业余时间,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和帮助,充分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2)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效果较好,赢得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
(3)各类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100小时(其中,评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志愿服务记录清晰可查;
(4)曾获评“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服务事迹被媒体报道、社会影响广泛者优先。
8.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长、优秀工作者及优秀爱心使者不可兼报、兼得。
五、评选流程
(一)材料提交
5月11日前,申请人按申请类别,填写申请表(附件2至5),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评审
5月22日前,学院(部)资助专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牵头组建评审小组、召开评选会,择优确定爱心使者团优秀工作者及优秀爱心使者推荐人选,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推荐人选申请材料,填写并提交推荐名单(附件6)。
(三)学校评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及优秀分团长评审组,召开评选大会,结合申请人及团队的申报材料、日常工作表现、现场展示情况,从团队完整度、工作完成度、活动创新性、收获实效性等维度进行评价,确定评选结果。
(四)表彰奖励
学校为爱心使者团优秀分团、优秀分团长、优秀工作者及优秀爱心使者颁发荣誉证书,奖励资金发放至获奖学生学子卡中。
六、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本次评选作为展现学院(部)受助学生形象和风采的契机,切实指导分团回顾学年工作、总结有益经验,评出信服度高、感染力强的学生典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爱心使者团的日常指导、管理,培育更多受助学生服务典型、工作典范。
3.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培养,并指导、监督其将奖励资助资金切实用于个人成长发展。
附件:
联系人:陈思敏
联系方式:85098307/8370
办公地点:自由校区北苑餐厅三楼A04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