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4-03-30

勤工助学是资助育人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招聘本科勤工助学学生。

一、申请对象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目前在岗学生结构及用工部门需求等情况,面向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含公费学生·专项及经济关注对象)招聘本科勤工助学学生。

二、申请原则

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5.有意愿报名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且无其他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

四、薪酬标准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薪酬标准原则上为600元/月,临时岗位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元/小时。

五、岗位类型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主要分布在各学院(部)、行政楼、图书馆等区域,结合学生意愿及用工部门需求进行双向选择。

六、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下载《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及《东北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申请人员信息表》,填写后请分别以“学院+年级+姓名+申请表”和“学院+年级+姓名+信息表”备注文件名,于4月10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至两校区邮箱(自由校区发至2591648545@qq.com;净月校区发至2049751296@qq.com)。

2.岗位培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合学生申报情况与实际需求,择期开展岗位实习与系列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考核。岗位培训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书面或线上考核及出勤情况为主要依据。

4.岗位双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上岗需求与用人单位招聘需求,开展勤工助学双选会,学生与用人本单位双方进行互选,确定相关岗位。

5.协议签订。通过岗位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的学生,按照要求上岗并接受试用考察,试用期为7天。在此期间,学生需详细了解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确定接受相关事宜且试用期满后,于两校区勤工助学办公室领取并签订《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

勤工助学办公室地点:

自由校区:北苑三楼A11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室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

2.《东北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申请人员信息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