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培训的通知
勤工助学是资助育人的主渠道、主阵地,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和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2]3号)相关要求,为使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勤工助学基本工作技能、提高实践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以便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学校计划开展本科生勤工助学培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申请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以及往期未完成岗位培训的学生。
二、培训形式
勤工助学培训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轮流设置自由校区、净月校区分会场,届时将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培训。
三、培训安排
场次 |
培训内容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一场 |
勤工助学政策 |
4月1日(周六)9:00 |
自由校区北苑三楼C12室 |
第二场 |
公文写作技巧 |
4月1日(周六)10:00 |
自由校区北苑三楼C12室 |
第三场 |
职场礼仪礼节 |
4月2日(周日)9:00 |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1室 |
第四场 |
演讲与沟通艺术 |
4月2日(周日)10:00 |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1室 |
第五场 |
勤工岗位经验交流 |
4月4日(周二)18:00 |
自由校区北苑三楼C12室 |
第六场 |
励志成长经验分享 |
4月4日(周二)18:00 |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1室 |
四、考核方式
学生需完成勤工助学培训课程并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获得勤工助学结业证书,方可参加勤工助学双选会派遣至用人单位;上岗后,勤工助学学生需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岗中培训,届时通知具体培训安排。考核不合格取消勤工助学资格,中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