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的通知
勤工助学是资助育人的主渠道、主阵地。为切实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创新创业精神,提高责任担当意识、基本工作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现面向全校本科生招聘勤工助学学生。
一、申请范围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2]3号)相关要求,综合考虑目前在岗学生结构及用工部门需求等情况,面向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含公费学生·专项、经济关注对象)招聘本科勤工助学学生。
二、申请原则
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认真负责;
5.有意愿报名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
四、薪酬标准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薪酬标准原则上为600元/月,并结合实际工作量、工作绩效等情况适当上浮或下调,临时岗位薪酬标准原则上为20元/小时。
五、岗位类型
勤工助学岗位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主要分布在图书馆、各学院(部)、行政楼等区域,结合学生意愿及用工部门需求进行双向选择。
六、申请流程
1.材料提交。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下载《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填写后请以“姓名+学院(部)+年级”备注文件名并于3月21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本部校区发至2591648545@qq.com,净月校区发至2049751296@qq.com。
2.全程培训。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岗位系列培训,培训合格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合学生意愿及用工部门需求组织招聘派遣。
3.工作考核。上岗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各用工部门每月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