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3-02-27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更好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需求,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资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春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复工安排

请各用人单位全面统计本科生勤工助学在岗返岗情况,汇总本部门岗位空缺及需求,提交《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情况统计表》(附件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统一组织、派遣学生返岗、到岗。

二、岗位设置申报

各用人单位坚持“按需设岗”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岗位增补申请,提交《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排相关岗位。

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勤工助学资金使用效益,倡导各用人单位通过自筹经费设置岗位,岗位管理及酬金标准遵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2]3号),自设岗位情况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日常教育管理

1.勤工助学是资助育人的主渠道、主阵地,请各用人单位切实践行资助育人原则,至少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具体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学生更好地利用勤工助学工作机会,提升综合素养。

2.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是各学院(部)、各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辅助性工作岗位,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资助方式,各用工岗位原则上要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开展勤工助学系列培训会,各用人单位也要加强对受聘学生的岗前业务培训,使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勤工助学基本技能,提高实践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加强对于勤工助学工作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切实根据受聘学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时长、工作实绩等情况核定勤工助学酬金,可适当上浮或下调。

、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用人单位于3月3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zzx@ne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两校区勤工助学办公室。


附件:

1.附件1: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情况统计表.xlsx

2.附件2: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联系人:孙婧芳

联系电话:85098085

办公地点:自由校区 北苑三楼A03室

办公地点:净月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206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