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1-09-17

各学院(部):

现就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本学年未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预科生,公费师范生除外)、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原则

1.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预科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申请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2份(附件1,复印有效)。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附件2,复印有效)。

3.《东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表》1份(附件3)。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或户口本)(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声明)。

5.本人学生证复印件2份,2021级新生如无学生证,可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6.本人自行手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1份,需写明家庭经济状况及诚信还贷承诺,签字捺印,200字以上。

四、办理流程

(一)新增贷款办理

1.政策宣讲。各学院(部)以年级会、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讲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开展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

2.名单汇总。各学院(部)需统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包含本科、硕士及博士),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于9月23日11:00前将《2021年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nenu.edu.cn,纸质版报送至贷款办公室。

3.银行卡办理。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将统一为贷款学生办理银行卡开户及激活,届时学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材料提交。学生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请各学院(部)认真审核,整理汇总后以学院(部)为单位,于9月29日16:00前将学生申请材料送至贷款办公室。

5.材料审查及补报。贷款办公室对学生贷款材料进行审查并将不合格材料返回各学院(部),学生可将修改后的合格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补报。

6.材料报送。学校将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报中国银行审批。

7.召开签贷大会。学校将召开2021-2022学年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仪式暨诚信宣誓大会,组织通过中国银行审批的学生签订借款合同、条款、借据等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续贷提额办理

1.政策宣讲。202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本科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请各学院(部)以年级会、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讲解说明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往年已申办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可根据需要,在最新贷款限额内,申请提高贷款金额。本学年申请提高贷款金额上限为:本科生为12000元/年扣除往年已申办贷款金额,研究生为16000元/年扣除往年已申办贷款金额。

2.名单汇总及材料提交。各学院(部)统计、收取需要贷款提额的学生信息及申请材料,并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包含本科、硕士及博士),于9月29日16:00前将《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提额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nenu.edu.cn,纸质版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至贷款办公室,请务必与新增贷款学生名单、材料区分提交。

3.信息核查。贷款办公室核查续贷提额学生信息。

4.信息报送。学校将续贷提额学生信息报中国银行审批。

5.签订协议。学校将组织学生补签借款合同、条款、借据等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学生申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宣讲工作,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2.学校和经办银行不会以贷款提额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电话、短信或邮件,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孙婧芳

电 话:85098302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北苑三楼A05室


附件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

附件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表》

附件4:2021年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5: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提额学生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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