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研究生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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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6
各学院(部):
经与中国银行协商,现就本学年研究生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本学年计划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及定向委培除外)。
二、会议内容
1.宣讲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2.现场组织学生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本部校区:8月31日(星期六)8:30-10:00,北苑餐厅三楼B16室。
净月校区:8月31日(星期六)11:00-12:30,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128教室。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部、研究院、研究所)研究生辅导员务必通知所有计划在本学年申请新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到场,并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逾期不予补办。
2.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表》(见附件)1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4)手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1份,需写明家庭经济状况及诚信还贷承诺,200字以上。
(5)本人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学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或一卡通以备查验,需携带黑色中性笔。
联系人:陈思敏 李行
联系电话:85098307 8509808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