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6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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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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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各学院:
现就“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03级、2004级、2005级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或办理绿色通道的2006级学生。
二、名额
1. 香港思源基金会决定,从2006年9月起,在我校新增20个“思源奖助学金”名额,至此,全校每年有40个名额,每年级10名,且属不同专业。
2.资助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人/年,可连续资助。
三、基本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品行良好,生活俭朴;
3.学习刻苦:新生要求高考成绩优良,大二年级以上学生要求德育成绩优良,体育成绩达标,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0分以上且无单科不及格。
四、连续资助
上学年已获得“思源奖助学金”的学生,下一学年可以连续申请。连续申请时,学生除符合基本评选条件外,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平均须达到75分以上,且无单科不及格。(此部分学生已得到通知,正在填表、申报)
五、日程安排
各学院要于10月13日13:30分前,按学校分配的名额上报“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定条例》执行。
附件:1.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
2.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3. 东北师范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定条例.doc
4.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者上一学年成绩单.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