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07—200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07-11-30
各学院:
根据《2007-2008本科生资助工作方案》,我校各项资助评定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做好各项资助款的发放工作,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核对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发放金额及发放形式
按国家规定,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半额发放,剩余部分下学期发放;校内助学金全额发放。所有资助款项通过学子卡发给学生。
二、时间安排
请将核对后的名单于12月3日11:00前返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C06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三、要求
1. 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2. 重点核对学子卡号等与资助款发放相关信息,如发现学生姓名与学子卡号户名不符情况,须将学子卡号户名填写在备注栏中。
3. 如有信息错误或遗漏,请将正确信息填写在“备注”中,不要在原文修改。
4. 核对信息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学生签名”一栏中签字。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静 孙 寒
联系电话:85098307 850983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