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08年雪灾专项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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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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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3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08〕4号文)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受灾情况,学校决定近期实施雪灾专项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遭受雪灾的我校本科学生。
二、资助等级及额度
资助等级 | 资助额度 | 资助条件 |
一等 | 500元 | 严重受灾,在校生活费紧张 |
二等 | 300元 | 中度受灾,在校生活费不足 |
三等 | 100元 | 轻微受灾,在校生活费也受到影响 |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3月4日下午1:30分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本部校区:北苑食堂三楼C06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领取雪灾专项助学金,并将本人签字的补助明细表于3月12日前上交资助办公室。
四、其他工作
1.学校将调整“学院临时困难补助”、“营养支持”、“爱心驿站”、“爱心基金”等资助项目,保障受灾学生在校的基本学习和生活。
2.各学院要切实关注受灾学生,通过座谈、谈话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受灾学生的实际困难,鼓励受灾学生树立克服困难的决心,引导他们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