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08-09-26

各学院:

现就2007-200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定条件

1. 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2. 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或在专业领域获得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奖励;

3.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四、评定程序

(一)宣讲。召开全院或年级大会,确保每个学生了解国家奖学金政策。

(二)本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三)学院初评。

1. 辅导员依据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审核学生参评资格。

2. 学院组成由分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团委书记、辅导员、相关专业教师代表任组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对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进行评选,评选标准应注重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

3. 按照学校下拨名额,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评审材料、评审程序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学校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提交学校主管领导审批。经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 国家奖学金与学年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均不可兼得;

2. 学院应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要求“申请理由”栏能全面反映德智体美情况,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无涂抹。

六、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11:00前将选定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录入资助信息平台,并将填写好的《审批表》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学校审核后,将在10月17日至10月21日在网上公示。

联系人:陈 静 赵建立 王 鹏

电 话:85098307 85098308

邮 箱:zzzx@nenu.edu.cn

附件1:2007-2008学年国家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一览表(新).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需A4纸双面打印).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