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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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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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各学院:
经过学校积极协调,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于11月26日全部完成。现将本学年贷款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1.放款时间:续放生活费已于11月26日发放,学生可在11月30日查收,新增贷款生活费将于12月2日发放,学生可在12月3日查收。
2.放款方式:按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账户,抵扣学费、住宿费。学费已缴纳的同学待财务处核帐后统一返还。生活费贷款需要分10个月发放,打入学生学子卡。本次发放9月、10月、11月、12月四个月生活费,此后的生活费在每月5日前发放完毕。
附件:2010年9—12月份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生活费发放名单.xls
联 系 人:林海新
联系电话:85098302 8509830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