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本科生新增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12-09-24

各学院:


现就本学年本科生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欲通过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公费师范生以及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县、乡、村(区、街道、社区)三级贫困证明1份;

4. 以《我对诚信的认识》为题,手写1000字以内的体会1

三、时间安排

(一)纸质材料提交

1. 政策宣讲。各学院以年级会、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讲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诚信宣传。

2. 材料收集。辅导员认真审核学生提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28日下班前送至本部校区贷款办公室。(北苑餐厅C05室)

3. 材料报送。930日后,学校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中国银行审批。

(二)网上申请及确认

1.学生申请。926—928日,学生凭本人账户登陆“学生资助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务必与纸质材料填写信息一致)。

2.学院审核。929—930日,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

3.学校复核。10月1日10月3日,学校审核后公示审核结果。

4.合同及借据套打。104日—108日,学校统一打印学生贷款合同及借据。

5.签订合同及借据。10月中旬,学校联系银行召开诚信宣誓大会,组织全体学生签订相关材料。




联系人:李中原 张舒婷

电 话:85098302 8509830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9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