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身阳”助学奖学金暨东师“励志学子”的通知
各学院(部):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这是从国家层面再次强调“资助要以育人为根本目的”。为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3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我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公费师范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4.勇于克服困难,自立自强,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5.在科研、文学艺术创作、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
二、评选名额
评选东师“励志学子”30名,其中“励志学子标兵”10名,“励志学子”特别奖1名。
三、资助方式
1.颁发荣誉证书。获评学生可获得“励志学子”、“励志学子标兵”及“励志学子特别奖”荣誉证书。
2.发放“身阳”助学奖学金。“身阳”助学奖学金是齐阳女士出资50万元在我校设立的“身阳教育发展基金”,旨在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成绩优异,或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学生。本次评审活动中,“励志学子”可获“身阳”助学奖学金1000元;“励志学子标兵”可获“身阳”助学奖学金2000元;“励志学子特别奖”可获“身阳”助学奖学金3000元,并由学校推荐参评“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3.配备成长导师。学校将为获评学生发展配备其所需的导师,更好地指导学生成长成才,并作为积极进取、励志成才的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典范,激励学生依靠榜样力量来提升自我、全面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学院(部)初评(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21日)
各学院(部)组建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择优推荐三名本学院(部)学生入围东师“励志学子”并排出次序,于4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汇总材料及结果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zzx@nenu.edu.cn)。
(二)学校复选(时间:2015年4月22日—5月10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评审小组,依照标准评定45名“励志学子”候选人。5月10日前进行网络实名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审参考。
(三)召开评审会(时间:2014年5月11日—5月29日)
5月27日前,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每名候选人进行3分钟的现场汇报,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汇报情况及材料进行评审。最终根据网络投票及评审会结果对参评学生进行排名,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于5月29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广泛宣传和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原则上要组织召开评审会,加强资助育人典型宣传,在广大学生中营造爱国感恩、自立自强、诚信友善、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张茂林 孙婧芳
联系电话:85098307
地 点:本部校区 北苑餐厅三楼C06室;
净月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身阳”助学奖学金暨东师“励志学子”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