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香港思源助学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05年起,香港思源基金会在我校设立“香港思源助学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4000元,资助期限为4年。今年起,我校每年资助名额由60名增加至80名,每个年级20名。现就2015-2016学年“香港思源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每个年级评选20名(不含免费师范生)。已获资助的2012、2013、2014级学生如成绩达到要求,可继续资助。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及生活费用;
2.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
3.已获资助的学生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0分或以上且无单科不及格者,可继续资助;
4.关注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5.在文艺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三、日程安排
1.学生申请。填写《香港思源助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要求写明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及申请原因(注:申请表及申请书均需双面打印。2015级学生需提供高考成绩单,2012、2013、2014级学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
2.学院(部)初评。9月24日16:00前,各学院(部)依据评选条件推荐2015级学生2名,2012、2013、2014级学生各1名参与“香港思源助学奖学金”评定,并将学生申请材料交至资助办公室。
3.学校面试。9月27日,学校将对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报香港思源基金会。
4.名单确定。香港思源基金会评审,最终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联 系 人: 孙婧芳 刘雨潇
联系电话: 85098307 85098308
材料送交地点: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C06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