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次获得中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查收生活费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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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0
各位同学: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生活费贷款按月(以10个月计)于每月5日之前,由学生资助与贷款中心划到学生发放补助的银行卡中。2004年第二批次获得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2004年9月至2005年1月的生活费已经发放完毕,请获得贷款的同学注意查收。如未收到请与学生资助与贷款中心贷款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5098307
学生资助与贷款中心
200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