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05届毕业生签订《还款确认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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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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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5
各学院:
学校定于2005年6月19日组织获得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2005届毕业生与银行签定《还款确认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银 行 |
时 间 |
学 院 |
地 点 |
中国建设银行 |
8:30-10:00 |
历史、物理、生科、体育、数学、化学、文学、音乐、美术(本部)、外语(本部)、 城环、教科 |
逸夫教学楼5教 |
政法、商学、经济、传媒、计算机、美术(净月)、外语(净月)、对外经贸 |
净月校区计算机学院第一教室( 128室) | ||
中国工商银行 |
14:00-15:30 |
历史、生科、、化学、文学、城环、教科、音乐 |
逸夫教学楼 5教 |
美术(本部)、外语(本部)数学、物理、体育 |
逸夫教学楼 9教 | ||
政法、商学、对外经贸、美术(净月)经济、传媒、计算机、外语(净月) |
净月校区计算机学院第一教室( 128室) |
二、要求
1.请务必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 2005届毕业生签订还款确认书名单》中的序号下发《东北师范大学2005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确认表》。
2. 如名单中有遗漏或错误信息,请各学院2001级辅导员负责填补或更正,并通知名单中遗漏的同学参加签订还款确认书。
3. 请各学院2001级辅导员老师必须参加,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带领本年级学生在规定时间提前 10分钟统一入场,按指定地点就坐;
②按照要求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4.学生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及备品:
①相关银行的贷款合同、存折及银行卡;
②学生本人父亲、母亲及一位亲友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③学生本人毕业后的所在单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单位联系电话;
④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⑤黑色碳素笔(不可以用蓝色油笔或钢笔代替)。
5.要求学生遵守现场纪律,由学生资助与贷款中心老师带领统一填写相关材料。
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毕业后的贷款还贷及交息事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准确传达此通知中的要求,务必确保所有获得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 2005届毕业生准时参加还款确认书的签订工作!
学生资助与贷款中心
200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