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四批次申请贷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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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1
各学院:
中行贷款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组织第四批次申请贷款的学生与中国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及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及地点(见附件1)
二、几点要求
1.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必须参加
(1)带队在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入场统一前往指定地点。
(2)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入场,做好秩序维持工作。
(3)在《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贷款介绍人/学校”一栏上没有辅导员签字或签章的学生,务必请辅导员签字或盖章。
2.学生需要准备如下备品
(1)黑色碳素笔(不可以用蓝油笔或钢笔代替)。
(2)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3.如贷款学生本人未到场签订贷款合同,视为本人放弃,一律不予补签,取消贷款资格。
4.要求学生听从指挥,统一填写。
学生资助与贷款中心
200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