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贷款学生学费余款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贷款 点击数: 2006-05-15

各学院:
在05-06学年学费催缴工作中,各学院部分贷款学生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在贷款发放前已交清全部或部分学费,考虑到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所需,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与财务处协商,现决定近期向这部分学生返还学费余额。具体事宜通知安排如下:
一、返款方式
学费余款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学生本人的学子卡中。
二、核对学子卡号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知需返款学生本人认真核对学子卡号,如信息有误,请在原表相应位置及时更正,并由学生本人在“签名”栏签字确认。核对后的信息表请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若学生本人对返还金额存有疑义,可与财务处沟通,联系电话:5099359。

请各学院在5月18日将信息核对表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公室。(本部校区:北苑三楼C05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联系人:管立国
联系电话:509830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