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9—2010学年续贷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贷款 点击数: 2009-11-20

各学院:
经过学校积极协调,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已全部完成,续放贷款已经进入学校账户,下周将发放贷款生活费,要求各学院将下列事宜通知学生:
1.放款时间:11月23日发放贷款生活费,学生可在11月24日后查收。
2.放款方式:按国家规定,生活费贷款需要分10个月发放,打入学生学子卡。本次发放9月、10月、11月三个月生活费,此后的生活费在每月5日前发放完毕。
3.已经续贷但公示名单没有的学生,及时联系学校。

联 系 人:林海新 李中原
联系电话:85098302 85098303

附件: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数据(本科及研究生).xls

2009-2010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生活费发放明细.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