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部分)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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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4
各学院(部):
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部分)已经放款完毕,其中学费、住宿费贷款直接划入学校学费账户,抵扣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贷款将按月存入学生学子卡。本次发放2015年9月至11月三个月生活费,请各学院(部)通知学生查收。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贷款办公室。
联 系 人:赫 宸 赵 洺
联系电话:85098302 8509830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