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所):
现就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本学年未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原则
1.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2.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注:续贷学生直接在手机银行上完成助学贷款申请即可,不需要重新开卡。
三、办理流程
(一)银行卡办理(9月5日-12日)
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将统一为学生办理银行卡开户及激活:
1.自由校区:9月5、6日10:00-15:00,北苑三楼A13办公室。
2.净月校区:9月11、12日10:00-15:00,学生活动中心206室。
届时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手机。如个别学生无法在指定时间办理,则尽快持学生证、身份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到中国银行自由大路支行柜台办理。
(二)网上申请(9月5日-30日)
1.学生申请。9月30日前,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完成网上申请,同时需提交以下电子版证明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2)本人学生证,新生如无学生证则提交录取通知书。
(3)户口本的户主页,以及学生所在页。
2.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学生申请信息。
3.签署合同。通过学校审核的学生确认贷款信息后,在手机银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妥善保管入学验证码。
4.入学确认。学校录入学生提交的入学验证码(学校将按校区组建微信群,进而具体通知收取入学验证码的时间和方式)。
5.银行放款。银行系统根据学生贷款和入学情况,及时放款到学校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所)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学生申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宣讲工作,鼓励引导学生勤俭节约,潜心向学、学以致用,不断努力增强就业创业、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的综合能力。
2.学校和经办银行不会以贷款提额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各学院(部、所)应提示学生如收到此类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王贵新
电话:0431-8509830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