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4-08-30

各学院(部、所):

现就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的助学贷款。

二、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2.贷款审批。学生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对学生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以下简称《贷款回执单》)。

3.信息录入。学生须提交《受理证明》或《贷款回执单》或短信回执码,在纸质版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学院(部、所)、手机号、应交学费金额、住宿费金额(其中,住宿费金额是明确的一个数额,不是缴费金额区间。如果已经交完需标明:已交学费、住宿费),交由所在学院(部、所)资助专员汇总,学院(部、所)将学生信息录入《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统计表》)。

4.学校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部、所)材料后,统一录入相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或签发纸质回执单,确认学生贷款信息。

5.贷款发放。贷款信息确认无误后,贷款机构将陆续为学生发放贷款。贷款汇入学校账户的,由财务处统一代扣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将退返至学生交通银行学子卡中。贷款汇入个人账户的,需及时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

三、时间安排

9月13日16:00前,各学院(部、所)将《受理证明》或《贷款回执单》或短信回执码(打印版)以学院(部、所)为单位交至贷款办公室,《统计表》电子版备注“学院(部、所)+生源地贷款统计表”发送至zzzx@nenu.edu.cn。

四、注意事项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申办一种,不可重复办理。

2.“办理流程”中第1项和第2项已由学生及监护人在生源地完成。

3.已自行提交相关材料的学生无须重复上交,但贷款信息须录入《统计表》。如有其他学生需加急办理,可在工作日到贷款办公室办理,该部分学生也需要在学院(部、所)登记《统计表》。

4.为确保学生顺利获贷,《统计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


联系人:王贵新

电话:0431-85098302

地点:自由校区北苑三楼A05室



附件: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情况统计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