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润心伊始,圆梦拾年”主题 “微心愿”助学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践行学生资助育人的职责使命,更充分地发挥精准化、个性化、温情化的学生资助特色和独有优势,有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回馈社会,全力帮助受助学生圆梦微小心愿、实现成长成才,学校在“微心愿”助学项目启动十周年之际,接续开展“润心伊始,圆梦拾年”主题“微心愿”助学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心愿征集
(一)征集对象
1.个人: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含公费学生·专项、经济关注对象);
2.团队:全校学生资助育人团队、各学院(部)爱心使者团、受助学生寝室(至少2名资助对象),由受助学生牵头提交。
(二)征集要求
1.可行性:微心愿应是具体的事项,可以是一件物品、一项事情或一个机会。个人单个愿望所需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元,团体单个愿望所需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
2.真实性:微心愿故事需结合亲身经历,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情感真挚;
3.详尽性:微心愿如是具体物品,应具有详细规格、尺寸标准等具体信息,要求文字描述尽量详实充分;
4.发展性:微心愿应贴近学生或团队本身的学习、生活和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受助学生及团队的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
5.贡献性:微心愿可表达饮水思源、感恩回馈的情怀,亦可为学校、家乡或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组织实施
1.学生申请。5月8日前,学生扫码登录“微心愿”助学平台,点击“我的”—“我的心愿”—“我要提交心愿”,填写心愿内容(心愿故事100-150字)。
2.学校审核。5月15日前,学校审核并通过“微心愿”助学平台发布微心愿。
3.心愿达成。广大师生、校友,各界爱心集体和爱心人士可随时登录“微心愿”助学平台自愿认领学生心愿,学校拟于2024年6月底前帮助学生达成心愿。
4.感言提交。心愿达成后,学生可以登录“微心愿”助学平台,在“感恩致谢”模块提交“微感言”。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每个团队仅限提交1个微心愿;
2.学生心愿故事需真实、生动,切实描述心愿物品,诚挚表达出心愿的现实意义及价值。
3.在2023年“春风送暖,润微圆梦”主题“微心愿”助学活动中尚未实现的心愿将纳入本期“微心愿”助学活动,继续在心愿广场上发布。
四、工作要求
“微心愿”助学活动是资助育人的特色项目,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我为师生办实事”的实现形式,是受助学生接续传递温暖、加快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校荣校、知恩感恩,也有利于激发受助学生励志励行、自立自强、互爱互助。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挖掘典型,组织指导受助学生及团队提交“微心愿”,在广大学生中营造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斩贫济学、修己利他的氛围。
联系人:孙婧芳
联系电话:85098085
“微心愿”助学平台二维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