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资助育人理念,深入推进“发展型资助”,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拼搏进取、奋进逐梦、实学实干,助力其提升能力、开阔视野、完善自我、逆境成才,学校启动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奋斗意识较强,学习态度端正,道德品质优良;
4.本学年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重的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贷款。可于2024年4月30日前随时申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补充生活费,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一般资助对象2000元/人、重点资助对象3300元/人、特别资助对象4500元/人。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1500余个,月平均薪酬为600元,可随时申请。
4.发展助力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参加国(境)内、外高水平学科专业竞赛,参与高规格、专业性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以及自主创新创业等。资助标准为500-5000元/人,原则上资助期为1年,期满将进行成效验收。
5.小米助学金。由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出资500万元设立。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每年资助20人。
6.阳光工程助学奖学金
以热心校友、社会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捐赠资金为主要来源,面向大一年级设立,不可兼报兼得,也不可同时获得小米助学金。以下项目优先推荐资助对象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1)博世助学金。由博世(中国)、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出资10万元设立。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资助重点、特别资助对象25人。
(2)茅台助学金。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出资6万元设立。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资助吉林省籍重点、特别资助对象12人。
(3)恒兴助学奖学金。由长春恒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每年资助特别资助对象10人。资助款分两个学期发放,未通过续助资格考核的学生原则上不继续资助。
(4)新生励学金。综合使用社会捐赠资源和学校资助经费设立,一般、重点、特别资助对象均可申请。资助标准分为2个等级,一等新生励学金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资助30人;二等新生励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资助50人。
三、评审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部)要切实做好宣讲工作,确保公开;认真履行评审程序,严格执行评审条件,确保公平;不徇私情,确保公正。
2.助困与奖优相结合原则。在满足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基础上,鼓励学生通过助学奖学金获取更大力度资助。
3.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受助学生应积极缴纳学费。提倡学生优先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获取资助资源,鼓励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贡献中更好地成长。
四、日程安排
1.学院(部)推荐。11月9日前,学院(部)依据划拨名额(见附件1),推荐确有需要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认真指导学生按资助项目填写、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3-8)。
2.学校评审。发展助力基金、恒兴助学奖学金将由学校评审确定。小米助学金、博世助学金、茅台助学金将按学院(部)推荐结果交送项目方复核,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
五、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生活费部分由银行直接一次性发放至经办银行为贷款人开办的个人账户中。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薪酬在学年内按月发放至学生学子卡中。其他项目于评审完毕后,由学校或项目方一次性发放至学生学子卡或所提交的其他银行卡中。
六、工作要求
学院(部)应结合本学年已评定资助项目(含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合理分配,并指导学生妥善使用资助资源,确保应助尽助、按需资助。
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材料(汇总表):zzzx@nenu.edu.cn
纸质材料(汇总表及学生申请材料):两校区资助办公室(自由校区北苑餐厅三楼A04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王贵新 85098302/8619
勤工助学、小米助学金业务:孙婧芳 85098085
其它业务:陈思敏85098307/8370
附件:
1. 各学院(部)2023-2024学年相关资助项目名额分配表.docx
2. 各学院(部)2023-2024学年资助项目推荐学生汇总表.xls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