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恒兴助学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有效拓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源,更好确保应助尽助,学校持续加强社会捐助资源筹措力度。经努力,长春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向我校捐赠200万元,设立“东北师范大学恒兴助学奖学金”。该项目实行一次申请、学期审核、连续资助的政策。现就本年度“恒兴助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10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未通过续助资格考核的学生原则上不继续资助。
二、资助范围
2022级特别资助对象,共选拔11人。
三、评审原则
恒兴助学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助困的评审原则。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觉悟较高;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人际关系良好;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生活俭朴;
6.高考成绩优异,奋斗精神较强,发展潜力较大;
7.在校表现积极,个人综合素质较高。
五、实施流程
1.候选人推荐。11月16日15:00前,各学院(部)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原则上推荐1名学生参与“恒兴助学奖学金”评审,指导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恒兴助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zzx@nenu.edu.cn,纸质版交至两校区资助办公室(本部校区北苑三楼A04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室)。
2.学校面试。学校组建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综合考量入围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情况、现实表现等因素,确定11名拟获助学生。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结果公示。学校将拟获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获助学生。
4.资金发放。本年度,学校将第一期恒兴助学奖学金5000元发放至学生学子卡中。品学兼优,无挂科、违规违纪行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于2023年秋季学期发放第二期恒兴助学奖学金5000元。
(1)大一学年任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5%;
(2)大一学年第二学期成绩排名较第一学期进步幅度达20%以上(含);
(3)大一学年成绩排名未达到续助资格考核标准,但在精神文明建设、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学业创新、学科进展、专利发明、重要体育竞赛和文艺比赛、学院(部)建设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或获省级荣誉称号,可提供有力证明材料,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符合续助资格考核要求。
六、工作要求
1.恒兴助学奖学金纳入学年资助额度封顶,原则上与其他大额奖助学金(年奖助额5000元及以上)不可兼得。
2.恒兴助学奖学金奖励资助额度较高,推荐时应适当倾斜特别资助对象中的优秀学生。
附件:
联 系 人:陈思敏
联系电话:85098370 8509830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