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1届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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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各学院(部):
为更有针对性、更加精准化地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特别是在疫情时期更好地帮助和保证2021届受助毕业生无忧发展、顺利就业,现实施就业援助专项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毕业年级未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的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类别 | 补助标准(元/人) |
特别资助对象 | 400 |
重点资助对象 | 300 |
公费师范生(专项·6类) | 200 |
一般资助对象 | 100 |
三、时间安排
11月18日11:00前,各学院(部)报送本项资助范围外的资助对象名单(见附件,含不符合本项资助资格的资助对象及自愿放弃的学生),电子版发送至zzzx@ne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资助办公室。
附件:学院(部)2020-2021学年“就业援助”范围外资助对象名单
材料提交地点:
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A04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联系人:王贵新 陈思敏
电话:85098370 8509830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