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7届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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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
各学院(部):
为实施更个性化和更有人情味的资助,更好地帮助我校2017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实施就业援助专项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毕业年级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资助等级 |
资助对象类别 |
补助标准(元/人) |
一等 |
特别资助对象 |
500 |
二等 |
重点资助对象 |
400 |
三等 |
一般资助对象 |
300 |
三、时间安排
1.11月22日14:00,各学院(部)指派一名辅导员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领取补助名单。
2.11月28日16:00前,各学院(部)上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补助发放名单,电子版最终确认名单发送至zzzx@nenu.edu.cn.
注:对已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不再进行就业援助,请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中将此部分学生信息标注,以便统计确认。
联系人:孙婧芳
电 话:85098307
地 点: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A04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