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9-2010学年新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专项补助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09-12-25

各学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通知精神,现拟实施我校2009—2010学年新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专项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新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中我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等级

标准(元/人)

申请条件

一等

1100.00

特别资助对象

二等

900.00

重点资助对象

三等

500.00

一般资助对象

三、具体安排
1. 发放方式。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两校区指定地点领取。
2. 领取时间。2009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 领取地点。本部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一楼右侧爱心驿站勤工助学办公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请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学生按照以上安排领取,如有特殊情况,辅导员可代领。
四、特别说明
1. 新疆教育厅未将免费师范生划入资助范围,因此本次补助不包含免费师范生;
2. 2009年新疆教育厅拨款中普通本科学生与新疆内地高中班学生拨款标准相同,所以本次补助二者补助标准相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