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9级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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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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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各学院:
现就本学年2009级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办法
按《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评定管理办法》(东师学字[2006]005号)执行。
二、日程安排
1. 9月27日前,辅导员将资助对象评定工作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组建民主评议小组,并组织学生通过资助信息平台提交申请。
辅导员须对资助对象评定办法及违规申请资助对象典型案例做重点宣讲,并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如实填写家庭相关信息。
2.9月29日前,学院通过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对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学生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
3.9月3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对学院提交的审核信息进行量化测评,并将初步分类结果返回各学院。
4.10月14日前,各学院结合初评结果,通过民主评议、学生资助工作组审定后,将评议后的结果录入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并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评定民主评议会记录册》、《2009年新生谈话记录本》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
5.10月15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评定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后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6.10月21日,确定并公布本次资助对象评定结果。
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联 系 人:陈 静 王 鹏
联系电话:85098308
上交材料地点:
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C06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