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就2009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整办法
按《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评定管理办法》(东师学字[2006]005号)执行。
二、调整范围
2006级、2007级、2008级在校本科学生,不含免费师范生。
三、日程安排
1.6月2日,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传达本次工作精神(本部校区:9:00,北苑餐厅三楼A15房间;净月校区:13:30,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就业信息发布厅)。
2.6月4日15:00前,辅导员召开年级大会,确保将本次资助对象调整工作的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
3.6月5日15:00前,副书记、辅导员在线审核新增资助对象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
4.6月8日11:00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平台进行量化测评。量化测评后,辅导员可在平台内导出民主评议名单(包括新增和原有资助对象名单)。
5.6月9日11:00前,学院将召开民主评议会的时间、地点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学校将指派工作人员列席检查民主评议会。
6.6月15日15:00前,学院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录入学生资助信息平台。
7.6月17日15:00前,学校将审查后的“资助对象调整结果”返回各学院。并按统一格式打印“资助对象调整公示名单”,于6月18日在各学院及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截止于6月22日17:00。
8.6月23日11: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调整名单”和“民主评议小组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
9.6月24日11:00前,学校将“资助对象调整名单”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联 系 人: 陈 静 王 鹏
联系电话: 85098307 850983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