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特困生伙食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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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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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6
各学院:
鉴于当前国内粮油副食品价格波动较大,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为帮助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学生顺利地进行生活和学习,做好这部分学生的稳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粮食局关于支持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发[2004]1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为特困生发放伙食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进入我校200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者均可申请。
二、比例和金额
由教育部统一划拨指标。每人按4元/天(120元/月)进行补助,共补助一年。
三、不享受补助条件
1.2004年6月至今受过校纪处分者(名单附后);
2.已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者(名单附后)。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将本次发放补助的精神向全体学生进行宣传,让全体同学了解学院对于困难补助的评定、发放过程;
2.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本次补助的发放;
3.名单确定后,各学院要向所有困难生传达此名单,接受困难学生监督。
五、时间安排及需上报材料
(一)各学院需填写《200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粮油补助上报名单)》(附后),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04年12月27日(周一)上午下班前上报学生资助与贷款中心(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c05房间;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二)各学院需按照如下格式制作电子表格,并于2004年12月27日(周一)上午下班前发送电子邮件到wangzc340@nenu.edu.cn。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年级 | 银行存折(卡)账号 |
*注:银行存折(卡)账号为中国工商银行(2004级为中国交通银行)每月发放助学金用的存折(卡)账号。
六、补助款发放及管理
1.根据国家文件精神此款将按月发放,每月120元/人,由财务处负责按照学院提供的名单将资助款发入学生每月发放补助的银行卡;
2.此款从2004年6月开始发放,本次将一次性发放2004年6月至2004年12月的资助款。
3.学校将对获得资助的学生进行考核和监督,在受资助期间如有以下行为者将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将此项资助转给他人。
(1)有违纪行为,受到校纪处分者;
(2)有铺张浪费行为者;
七、两点说明
1.学生资助与贷款中心将对上报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对于未按要求上报的学院,将取消不合条件学生的资格及所占的指标;
2.此项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把各学院的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通报给学校主管校领导、学指委各委员及各学院。
学生资助与贷款中心
200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