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8级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08-10-21

各学院:

现就本学年2008级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办法

按《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评定管理办法》(东师学字[2006]005号)执行。

二、评定范围

2008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免费师范生除外)。

三、日程安排

1.10月24日前,辅导员召开全体同学参加的资助对象评定工作宣讲会,组建资助对象民主评议小组,并组织学生通过资助信息平台提交本人信息。
辅导员通过宣讲会须对资助对象评定办法及违规申请资助对象典型案例做重点宣讲,并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如实填写家庭相关信息。

2.10月27日,学院通过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对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学生填写的《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家庭状况调查表》及《东北师范大学资助对象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本部:北苑餐厅三楼c06房间;净月:学生活动中心208房间)。

3.10月2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学生资助信息平台对学院提交的审核信息进行量化测评,并将初步分类结果返回各学院。

4.10月31日前,各学院结合初评结果,通过民主评议、学生资助工作组审定后,将评议后的结果录入学生资助信息平台。

5.11月1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评定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后结果进行校、院两级公示。

6.11月5日,确定并公布本次资助对象评定结果。

四、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资助对象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doc

联 系 人:陈 静 赵建立 王 鹏
联系电话:85098307 850983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