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08级新生“地震专项困难补助”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08-09-18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地震灾区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财教[2008]7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地震灾区新生资助工作,学校将实施2008级新生“地震专项困难补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08级汶川地震受灾学生。

二、 补助标准
资助等级 资助条件 资助范围 资助金额 (元)
一等 房屋倒塌、家庭财产损失严重 非免费师范生 2000.00
免费师范生 1000.00
二等 房屋破损、家中财产损失较重 非免费师范生 1000.00
免费师范生 500.00
三等 轻微受灾 非免费师范生 500.00
免费师范生 200.00



三、工作安排
1.领款。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于9月19日上午到资助信息培训会现场领取补助款及发放明细。
2.明细填写及返还。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明细并于9月22日下班前将明细表返回两校区资助办公室。

联系人:陈 静 赵建立
电 话:85098307 850983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