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地震灾区学生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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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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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5
各学院:
5月12日,我国四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严重。据统计,我校近500名学生家庭受灾。为切实解决受灾学生的实际困难,学校制定了灾区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开展灾区学生资助工作,具体如下。
一、设立“地震专项困难补助”,解决受灾学生基本生活困难。
资助等级 | 资助条件 | 资助金额 |
一等 | 家中成员(主要指父母)死亡。 | 2000元 |
二等 | 1.房屋全部或大部分倒塌; 2.家庭成员受伤; 3.家庭主要经济收入全部损失等。 |
1000元 |
三等 |
1.房屋部分损坏,家具损毁; |
500元 |
二、设立专项路途补助,解决受灾学生返乡处理后事的路费问题。
学校设立专项路途补助,全额补助返乡处理亲人后事学生的往返旅费。
三、实施“学院临时困难补助”,解决受灾学生临时出现的生活困难。
学院可根据受灾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给予学生适当补助,从学院临时困难补助支出。
四、实施“爱心驿站”实物资助项目。
受灾学生可凭“爱心购物卡”(身份识别卡)到爱心驿站领取衣物等学习生活用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