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7—2008学年毕业生补助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07-12-12

各学院:

目前毕业年级经济困难学生需外出实习、找工作,经济困难比较明显,经学校研究决定,计划近期实施毕业生专项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
我校认定的毕业年级资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学费标准 资助对象类别 资助标准
高学费专业(6000元以上) 特别资助对象 1500.00
重点资助对象 1200.00
一般资助对象 800.00
低学费专业(6000元以下) 特别资助对象 800.00
重点资助对象 600.00
一般资助对象 400.00




※欠缴学费的,学校以其应得资助款代缴学费。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请指派毕业年级辅导员持工作证于12月13日(周四)09:00?11:00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 取本院补助款及发放明细。
2.请各学院于12月17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学生签字的发放明细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资助款及时发放。
2. 认真填写发放明细表并按时返还。
3. 发放明细需一式2份(可复印),用黑色碳素笔填写,领取人处由学生本人签字,经手人处由辅导员签字,复核人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领取地点: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C06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联 系 人:陈 静 赵建立
联系电话:85098307 850983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