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7年寒假路途补助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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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1
各学院:
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购买车票,在春节期间与家人团聚,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寒假路途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
我校认定的特别及重点资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省 份 |
等级 |
特别资助对象补助金额(元) |
重点资助对象补助金额(元) |
新疆、西藏、云南、青海、海南 |
1 |
300.00 |
200.00 |
四川、重庆、贵州、广西、广东、 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宁夏、甘肃 |
2 |
200.00 |
150.00 |
内蒙古、陕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
3 |
150.00 |
100.00 |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 |
4 |
100.00 |
70.00 |
黑龙江、吉林、辽宁 |
5 |
50.00 |
35.00 |
※ 获得寒假路途补助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春节留校补助。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指派1到2名辅导员于12月12日(周三)下午1:30?5:00持工作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本院补助款及发放明细。
2.请各学院于12月17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学生签完字的发放明细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资助款的及时发放。
2. 发放明细需一式2份,用黑色碳素笔填写,领取人处由学生本人签字,经手人处由辅导员签字,复核人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发放明细表并按时返还。
领取地点: 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C06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联 系 人:陈 静 赵建立
联系电话:85098307 850983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