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19-04-01

各位同学:

喜迎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励志强能作用,更好地推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决定评选2018-2019学年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4月1日—4月30日

二、评选范围

从事校内勤工助学满一学年及以上的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成绩优良,综合成绩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3.遵守勤工助学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交办的任务,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在某方面业绩突出或工作内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

4.自立自强,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积极解决生活困难,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示范作用。

5.积极参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关爱他人,热心公益,奉献社会。

四、报名方法及评选流程

(一)报名方法

申请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附件)、2018年秋季学期成绩单及排名情况,于4月10日15:00前交至两校区勤工助学值班室。同时上传《申请表》电子版和申请人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照一张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专用邮箱dbsdqgzx@126.com。

(二)评选流程

1.初选

由两校区勤工助学服务团工作人员组成评议组,根据各部门勤工助学指导教师的评价、组长核实的日常岗位工作情况等进行初步筛选,产生30名入围人选。

2.复选

采取线上投票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原则,其中线上投票占比40%,线下评审占比60%,最终选定前20人作为候选人,参加“勤工助学之星”评选会。

3.评选会

20名“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进行每人3分钟的勤工助学事迹汇报。评审嘉宾和大众评审根据学生现场汇报情况及事迹材料进行现场投票。按照现场投票排名顺序,最多选取10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之星”。

五、奖励办法

荣获“勤工助学之星”称号的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专项助学奖学金每人1000元。

六、其他事宜

获得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称号的学生,应把奖励金用于个人学业及生活中,并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部)组织的各项育人活动,主动配合学校组织的各类宣讲报告会和成长交流会,进一步宣传勤工助学工作经验事迹,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起到榜样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

值班地点:

本部校区三舍爱心驿站值班室:0431-85098308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0431-84536707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