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资助 点击数: 2010-10-29

各学院: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自2009年起在我校设立“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现就本学年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方式及额度
1.受助学生自大一开始获得资助,经考评合格可以每学年连续申请资助;
2.资助标准自大一至大三年级分别为4000元、2000元、2000元。

二、资助名额
2010—2011学年我校资助名额为13人,学校按照150%比例向吉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真维斯公司推荐学生,具体申请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我校2010级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学生(不含免费师范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3.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5.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能够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助学。

四、其他要求
1.为帮助学生接触社会、锻炼能力,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要到真维斯店铺参加勤工助学,每学年时间不少于40小时,勤工助学工资按长春市真维斯店铺临时工工资水平计算,原则上不低于30元/天;
2.受助学生要组建“真维斯爱心社”,开展公益互助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大一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
3.学校和真维斯公司每年对受助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真维斯店铺勤工助学及公益活动进行考核,考评合格者可继续申请资助,其中学习成绩要求在专业前70%;
4. 每所高校受助学生中农村生源比例达70%以上,专业对口率的人数达70%以上(主要的专业类别:服装类/市场类/采购类/行政类/物流类/财务类/计算机类)。

五、日程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1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真维斯基金”申请表》(见附件2);
2.学院初评,11月2日前,学院审核学生申请,将推荐学生的申请表送至资助办公室;
3.学校审核,11月4日,学校及真维斯公司组织候选学生进行面试、座谈,经双向选择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材料送交地点:本部校区北苑食堂三楼C06室;

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8室;

联系人:王 鹏 连 那

电 话:85098307

附件一:各学院“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真维斯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简介.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