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贷款网上确认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贷款 点击数: 2010-07-05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足额获得贷款,经过与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积极协商,学校定于7月5日至7月12日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贷款(续放贷款指已经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并获得过贷款的学生)网上确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曾签订贷款合同并获得贷款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办理流程
1.学生凭本人账户和密码登陆“学生资助信息平台”。
2.登陆成功后点击“续贷办理”,认真核对本人贷款金额等信息。
3.按“点击进入”,确认“续贷”即可以通过申请。
4.学院审核。本学院学生确认完毕后,请辅导员和副书记进行最终审核确定。
三、注意事项
1.初次贷款未通过平台申请的,需要到贷款办公室现场确认。
2.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及时在平台内修改,便于及时联系。
3.续贷办理银行需要审核借据,借据不合格的需要重新补签。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7月6日至7月9日,学生完成网上确认。
2.学院审核。7月10日至7月12日,学院完成最终确认工作。

联系人:林海新 李中原
电 话:85098302 85098303
地 点:本部校区北苑餐厅三楼C05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