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2014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贷款 点击数: 2015-05-13


各学院(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定于518--610日期间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及2014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确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2. 中国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相关负责人;

3. 各学院(部)资助专员、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年级辅导员;

4. 各学院(部)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及2014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包括研究生)。

二、工作内容

(一)2015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1. 讲解贷款毕业生还款方式及学校提供的还款服务,进行国家代偿资助政策宣讲;

2. 签订《还款协议》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还需签署《展期协议》;

3. 发放还款卡并开办网银。

(二)2014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1. 领取贷款合同并签署《收取贷款合同确认书》;

2. 领取《告贷款学生家长通知书》;

3. 为还款卡开办网银。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部)资助专员带队参会,提前二十分钟入场;参会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笔,需知晓父母身份证号码。

(一)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注意事项

1. 所有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务必参会(提前还清贷款的学生除外);

2. 办理展期的学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录取学校出具的学制证明原件,证明学生所读专业的年限,加盖学院(部)公章即可。

3)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考取外校研究生可于8月底前将相关复印件邮寄至学校)。

(二)2014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注意事项

1. 所有2014年新增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务必参会;

2. 学生需携带《中国银行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申请表》(网银申请表)。

如有任何问题,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公室(本部校区北苑食堂三楼C05室)进行咨询。

联系人:申雪寒  赫宸

联系电话:0431-85098302  0431-85098303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