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发展助力基金项目成果的通知

原创文章 分类: 点击数: 2023-12-15

各学院(部):

按照发展助力基金立项实施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发展助力基金成果验收工作,以掌握受助学生对发展助力基金的规划使用情况,评估个人发展性能力提升成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评选确定资助的发展助力基金项目,共计176项,其中踔厉奋发助力金15项,笃行不怠助力金161项。(见附件1)

二、验收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验收材料

受助学生需提交发展助力基金使用情况报告(应包含受助感受)一份,并提供至少一种能明确说明受助资金使用去向的材料参与验收。受必要因素影响、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需如实说明情况并按照新的使用计划提交材料。如下材料可作参考:

(一)踔厉奋发助力金

1.置办创新设备、购买创业软件、制作及推广产品等相关票据;创办公司企业、租赁办公地点的注册材料、审批材料、合同文书、缴费凭证等;与其他企业、生产商开展合作的合同文书、交易往来凭证等;已实现量产的产品、已取得的专利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凭借创新产品参与各类竞赛的相关凭证等。

2.参加国(境)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交流的邀请函、会议通知、参会证明、发表作品、成绩证明、相关影像资料、缴费凭证(含食、宿、行)等;参加高层次学术会议交流、科研创新类竞赛的食宿路费等票据,所取得的成绩单、荣誉证明等;参加专业性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购买资料、器材、课程等物品或服务的收费票据,所取得的成果等。

3.参加线下自费型志愿服务的支出事项凭证及必要性说明、服务证明、表彰证书、新闻报道、服务成效证明等。

(二)笃行不怠助力金

1.报名演讲与口才、形象设计与提升、意志力保持、专注力训练、领导力培养等培训课程及购买相关用具、器械的收费票据(含网络交易记录截图,下同);参加培训课程的影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课上照片、视频、听课记录,参训期间发布的朋友圈、动态等;可直观体现的学习成果等。

2.报名选修第二学位、第二学历,参加资格考试的收费票据、准考证明、成绩证明等。

3.持续参与有偿慕课学习、读书拓展、运动健身等发展性活动的缴费凭证、必要工具及器材购买凭证等;持续的打卡记录及学习成果等。

四、验收程序

(一)材料提交

2022年发展助力基金资助截止期为2023年12月10日。受助学生需于12月22日前,向学院(部)提交发展助力基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为电子版,受助报告需键入本人电子签名),以“学院(部)+姓名”格式命名。学院(部)应在验收前及时掌握学生计划实施进度,指导学生完成项目。

(二)学院(部)初审

12月28日前,学院(部)收取、审核并指导学生修改、完善验收材料,填写《学院(部)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助力基金验收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两校区资助办公室(自由校区北苑餐厅三楼A04室、净月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室),电子版以及学生验收材料均需发送至zzzx@nenu.edu.cn。

(三)学校复审

学校根据学院(部)提交材料,开展2022年发展助力基金项目验收工作。对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约定,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

、注意事项

(一)所提供材料时限须在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内;

(二)仅凭收费票据参与验收的,票据金额应与受助金额相匹配;

(三)名头为“东北师范大学”的发票,须由学院(部)验明发票原件,确定无其他报销途径;

(四)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为受助学生本人材料。


附件:

1: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助力基金公示名单

2: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助力基金受助学生验收材料登记表


联系人:陈思敏

联系电话:85098307/837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215